2017年6月3日 星期六

【親師生共學】01-共學



共學,每個大人的定義不太一樣,有的定義是一起學習,有的比較像陪玩。育跟樂是兩件事,端看以何種為主軸,教育可以很有趣,娛樂也可以有教育成份,兩者都可成立;親子共學,是現今教育的其中一種方式,只是很可惜有越來越多的商業行銷話術,把教育跟陪玩模糊化,讓爸爸看起來不像爸爸,比較像是司機,媽媽看起來不像媽媽,比較像是瑪莉亞,父母親從教育業變成服務業,是現今社會有趣的現象之一
現在號稱是共學的團體很多,但比較多是屬於糾團共玩的性質,也就是努力工作後的假期,大人想要放鬆又想帶給小孩一點教育意義,代表性用語是"多少有點幫助",重點在於玩,而不是一定要有所謂的學習成果;若屬於共同學習的性質,就比較會有極大熱忱,代表性用語是"盡可能有所幫助",團內的大家一起去學習無論自己有沒有碰過的領域,重點在於學習,而不是玩玩而已。這兩種方式的學習動力差距甚大,一種是隨便、都可以,就算是對小孩子只有百分之零點幾的幫助也可以滿足;另一種是既然要做就要盡可能去做好,是真的要有所體會才去做。之所以共學跟共玩模糊,可能是這兩種有些特質是一樣的,例如為了讓小孩有伴可以一起去做一些事

糾團共玩的群組,通常有三種特性,其一是湊人數,除了孩子有伴之外,團體票或共同分攤也會比較划算,其二是有的活動自己沒興趣但必需參加,但當天寧可在門外,也不進入參與,其三是已參加過類似的活動,所以玩過的東西不想玩第二次;若是輪流主辦的更是明顯,團內的熱中程度真的有所差異

「看看而已、玩玩而已」,是目前還蠻常見之大人及小孩的行為,感覺上玩了很多事物,殊不知很多都是表面摸摸而已,內行的看門道,外行的看熱鬧,現在社會看熱鬧的比較多,看看之後會去做做看的次之,做做看之後發現不同,結合前人的觀察然後提出自己體悟的就更少了,現在的google大神很方便,多數的事物網路上都可以查詢得到,不過資訊有真有假,就算不是假的,也是在不同的條件下產生的不同結果,最終還是要回到自己的所處條件、自己的判斷。

親師生共學,是自己的體悟。老師,是用較廣義的解釋,只要是在該領域中比自己行的,就可以是自己的老師,也就是家長也可以是老師,甚至是小孩子也可以是老師;親師生三方同時共學,是很有意思的一條教育道路,因為現今可接觸的事物遠比工業時代多很多,因此若像過去那樣的學習方式,在學校的老師才叫老師的話,是無法因應未來快速的變化的,尤其學生學的若是老師google來的資料,那還不如把查詢的技巧教給學生自己查,然後老師負責統整、分析及討論

老師有老師的專業,加上適當的居中引導,家長有家長的個人經驗,小孩有小孩新的學習事物,大家互相學習及交流,舊有經驗跟新的技術的衝撞及激盪,學習就會更加有趣。